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属州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7个,事业编制数为105名,临聘工编制数为170名(其中:长期聘用工100名,季节性临时用工70名),现有在编职工98名、长期聘用工100名,无季节性临时工。主要职责职能为景区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及景区开发、保护、规划、旅游服务作业和景区建设,完成游客接待人次和门票收入管理等相关目标任务。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快5A创建最后一个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对标提升完善已建成项目,科学使用维护,切实体现“设施景观化、人性化、生态化和特色化”等特性。加强景区景点打造和建设,大力开发精品线路,努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优化提升智慧景区水平,为游客提供智能化、便捷化的服务,努力提升景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是大力发展特色旅游。继续推进“一月一赛事·一季一主题”活动,高水平举办“国际攀冰节”“国际登山节”“环四姑娘山超级越野跑”等赛事活动,通过加强多方合作、实施管理标准化、服务人性化、人才专训化措施等来提升景区“体旅融合”国际化水平,坚持以嘉绒文化展示为主线,致力于凸显生态保护的深刻内涵,打造国内首个“生态主题朝山节会”,集中体现嘉绒藏族古老、原始生态环保理念的同时,增加游客的参与度和体验感。
       三是强力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游客需求为导向,对景区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开展旅游接待礼仪、普通话规范、旅游管理及服务等针对性培训,全面提升景区旅游服务水平,确保达到5A级旅游景区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要强化安全意识,保持安全管理的高压力,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在防汛期、防火期、游客高峰期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并整改落实,同时牢固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意识,坚持突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既定部署,结合景区旅游实际,积极构建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总预算收入8997.07万元,总预算支出8997.06万元。其中:当年拨款预算4495.96万元,当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5.96万元; 部门财政应返还4501.1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当年预算拨款总收入899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5.96万元,占49.97%;上年结转4501.11万元,占50.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支出899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96万元,占28.34%;项目支出6447.1万元,占71.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97.0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266.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年结转数较2020年减少4539.58元。  
2021年预算总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休育与传媒支出4153.2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8.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15万元,其他支出4313.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95.96万元,比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增加273.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9.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65.30万元,占88.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80万元,占5.97%;卫生健康支出84.70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177.15万元,占3.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为3965.30万元,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393.54万元;退休费0.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58万元,包括:办公费10.48万元、水电费123.14万元、邮电费27.38万元、取暖费4.19万元、差旅费57.62万元 、维修费224.99万元、培训费47.46万元、公务接待费67.53万元、劳务费27万元、福利费2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88.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02.44万元(其中:服装费21.00万元、工青妇活动经费20.00万元、户外专项经费160万元、环境综合治理经费80.00万元、景区保护经费80.00万元、景区游客责任保险50.00万元、科研经费30.00万元、绿化费30.00万元、门禁系统维护费15.00万元、门票成本费用36.00万元、社区扶贫帮扶资金20.00万元、网络维护费20.00万元、应急处理费20.00万元、游人中心展厅运行及游客医疗保障费10.00万元、租赁费及其他30.00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及其他80.44);资本性支出70.0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万元、标准化经费10.00万元、消防、森警设备及维护经费20.00万、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92.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6.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4.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65.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77.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49.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1.24万元、津贴补贴268.84万元、绩效工资31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8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06万元、住房公积金177.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6.84万元;公用经费42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48万元、水电费3.14万元、邮电费27.38万元、取暖费4.19万元、差旅费57.62万元、维修(护)费24.99万元、培训费12.46万元、接待费7.53万元、福利费2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6.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8.80万元、公务接待费67.53万元。
       (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67.53万元。比2020年接待费预算额增加1.23万元,同比减少1.86%。
       (三)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8万元。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额增43.20万元,同比增长29.6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1年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1.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5.08万元,增长18.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车辆维修及购置费16.00万元、服装购置费2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8570.08万元,与2020年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增加6223.73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长坪沟双桥沟电网工程、长坪沟道路改造项目、景区保护设施和栈道项目完工办理决算转入固定资产,以及2020年新购入4台皮卡车及2台洗扫车等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95.96万元,上年结转4501.11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下载文件:]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